正常情况下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如果有一方存在违约行为且对另外一方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受损失一方可以向违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情,可在建站行业里往往网络公司很难追究客户的违约责任。
先列举几个比较典型的客户违约案例:
A、双方签订协议后,客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来支付预付款,有时候明显存在刻意拖延的情况,拖的时间越久,网络公司的风险越大,因为在合同签订后已经为客户注册了域名和空间,并且已经完成了设计方案,如果客户一旦放弃建站,那么这个损失是很难追究回来的。
B、客户在验收网站之后又提出了新的需求或者是对之前确定的需求做出变更,否则就以拒绝支付尾款为理由,而且还不愿意追加产生的费用;
C、在网站验收后客户存在明显拖延上线的情况,而且给出的理由最多的就是“最近领导太忙,等等吧”,作为网络公司来说除了时不时的提醒和催促之外,别无他法;
D、网站建成后,客户忽然不要了,当然了,尾款也随之泡汤;
E、在提供售后服务过程中,客户时常提出一些超出约定好的售后服务范围的网站服务。
上面所列举的情况相信网络公司都遇到过,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很有效的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大多也只能是自认倒霉。
一般的企业网站价格都不高,有的报价只有一千多元,如果网络公司特别较真,并且走司法程序,那显然非常不划算。就以2000元的网站报价举例,网络公司的成本来自于3个方面,第一是域名注册费用,第二是空间租用费,第三是网页设计师的工资,这三项成本里头两项是企业的硬成本,必须得立即支付的,而第三项成本存在一定的弹性,可通过该设计师的时间调配来降低实际损失,所以可以几乎忽略。
再加上走司法程序要投入更多的成本,而且周期很长,取证也不是那么容易,即便最终打赢了官司,所得的赔偿和成本的投入严重不成正比,更要命的是每年遇到客户违约的情况不会只有一起,所以走司法程序虽说是维权的最有效方法,可是从企业角度来说实在是得不偿失。
最后客观来说网络公司在给客户建设普通的企业宣传网站中,遇到客户违约的情况,真的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追究违约责任,我们只可以呼吁和期望客户能够诚信合作,遵守合同约定,当然,也包括网络公司在内,大家都要做到诚信。